一是实施专户管理。对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建立专户进行归集和支出,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了资金封闭运行。
二是建立规范台帐。严格实行乡、村两级统一的资金管理台账,将重建实施进度、资金发放情况全部纳入台账管理,做到了信息齐全、资料完备、账目清晰。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以联村领导包村,党政办、财政所牵头,通过各村“一事一议”具体落实,确保了各项资金及时、安全、有效运行。
四是加强项目公示。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内容、总资金、规模、成效等,使重建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便于各级监管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