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宝兴县纪委 宝兴县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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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三转”转出新活力

 【发布日期:2014-11-24】 【字号: 】  【关闭此页

  今年以来,宝兴县纪委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调整职责定位,优化方式方法,转出履责新活力。

  职能转优。深刻认识转职能的内涵,找准定位,把履职范围归位到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上来,将县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37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19个,改变了过去“事事牵头、样样参与”的做法。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7项、监督责任5项,同时,明文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聚力抓主业,并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予以固化。8-9月,县纪委通过召开推进会、实地督查等形式对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纠正“越位”、“错位”等问题。

  方式转活。秉持改革精神,积极转变工作方式。一是常抓提醒警示。坚持抓早抓小,勤“拍肩膀”、勤“扯袖子”,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开展廉政谈话20人,约谈7人,发提醒函14份;二是转变监督方式。“减负”后,县纪委、监察局不再参与相关具体业务活动,而是督促和推动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扭转了过去工作中“监督变成替代、牵头变成包办”的局面。今年以来,发出整改通知213份,下发监察建议12份,提出审计建议8份,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910万元;三是全力查办案件。充分发挥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了线索通报、协作配合、案件移送等制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受理信访件393件,同比增长27.2%,立案44件,同比增长26%,其中乡镇纪委立案21件,同比增长40%。

  作风转实。按照“三转”要求,坚持在“使命”上讲担当,锤练干部队伍素质。严格履行全省纪检系统“六项承诺”并签订承诺书;建立健全纪检系统内部监管制度,继续推行推行“目标考核+常态化监督”和纪检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分期分批开展纪检干部培训11次;搭建“下访”平台,深入基层128人次,走访群众657户,了解干部作风问题25类,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2条,列出“问题清单”销号整改;加大对纪检干部的履职问责力度,查处了1名乡镇纪检干部违纪违规案件,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严防“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