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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三个结合”切实解决违规经商办企业、兼职等问题

 【发布日期:2014-09-22】 【字号: 】  【关闭此页

  宝兴县按照正风肃纪“9+3”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在全县范围内采取“三个结合”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及配偶,领导干部子女及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力促整治活动全覆盖,保障违规问题全整改。

  重点与难点相结合。突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谋取私利;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等问题。攻克工作难点,全面清理由于历史原因在企业兼职(任职)的10名干部。

  自查与专项调查相结合。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宝兴县组织开展自查2次,专项调查3次,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全县县处级领导干部38人,乡科级领导干部403人,在自查中未发现有领导干部本人及其配偶、领导干部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入干股的现象;在专项调查中发现由于历史原因在企业兼职(任职)干部共10名。

  免职与交流任职相结合。对于专项调查发现的由于历史原因在企业兼职任职的10名干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征求个人意见,结合干部管理权限,采取组织免职和交流任职的方式,已全部进行整改清理,并重新选出各单位符合条件的,非公务员身份人员进行兼职。截止目前,全县无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