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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两会三书五制两渠道”推动“两个责任”落地

 【发布日期:2014-09-03】 【字号: 】  【关闭此页

  “两会一明确”厘清责任。6月13日,全市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后,宝兴县庚即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两个责任”;7月1日,召开宝兴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会议,县委书记亲自对我县落实好“两个责任”进行安排部署;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并结合实际,细化了“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17项和纪委监督责任责任5项,促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三书”落实责任。县委书记与各县委常委,县长与各副县长,县委常委与联系的乡(镇)党委书记、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副县长与分管的乡(镇)长、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所属班子成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200份;县委书记与县委常委、人大、政府、政协、各口、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198份;县纪委书记与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126份。通过“三书”的签订,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五制”促责任落地。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6项目标任务、57项细化任务落实到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16个牵头单位、9个乡(镇)和67个责任单位,切实将“两个责任”细化、深化,确保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完善廉政月教育制度,每月明确主题,分层分类开展廉政月教育活动,提高干部拒腐保廉意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感。完善约谈制度,明确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突出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平时监督检查和信访中有苗头性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下一级党委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同级纪委委员进行日常约谈,听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收集约谈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坚持述责述廉制度,定期开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每年按比例选取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质询和民主测评。制定“一案双查”制度,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依纪依法实行问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两渠道”晒出责任。在党政网宣讲解读中央、省、市、县落实“两个责任”精神;在宝兴电视台“廉洁宝兴”电视节目滚动播出我县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情况,邀请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