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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局“四举措”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日期:2014-09-03】 【字号: 】  【关闭此页

  一是明确领导干部责职。明确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其他班子成员也要在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作用,深入思考,认真负责地参与决策,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另外,党组成员在分管范围内要发挥主要责任人作用。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也是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班子成员要将主体责任意识转变为自觉行为,通过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党组成员部署、检查、总结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载等,明确领导干部责职。

  二是明确纪检组长监督职能。要求纪检组长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业务工作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监督部门履行职责上。纪检组长不再以成员身份参与业务工作,而是以监督者的身份参与其中,通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监督主责,把好关、执好纪、问好责,把监督责任履行好。

  三是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真正拿起和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通过自觉接受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克服党内生活庸俗化,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好人主义。

  四是着力强化监督制约,在完善机制上抓落实。在认真执行各项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与“两个责任”内在要求相符合、相适应、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从而从制度上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