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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召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

 【发布日期:2015-05-25】 【字号: 】  【关闭此页

 

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韩冰与县委副书记骆志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伍雅鸿与陇东镇纪委书记陶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

  5月20日,宝兴县召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家班子领导,县纪委常委,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及驻宝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加了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韩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余云峰主持。

  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伍雅鸿总结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从严肃党纪党规、强化监督问责、持续纠正“四风”、保持查案高压态势、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进源头防腐、加强组织领导7个方面55项内容,对2015年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县委书记韩冰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以“六个坚定不移”履行好主体责任。即坚定不移抓好选人用人,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坚定不移深化作风建设,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淳民风;坚定不移强化权力制约,抓好源头治理;坚定不移查办腐败案件,保持高压态势;坚定不移给予纪委(纪检组)“撑腰做主”,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坚定不移地开展廉洁重建,坚守廉洁底线。同时,要求各级纪委(纪检组)要以“三个不断强化”履行好监督责任。即不断强化协助,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机制,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确保党委(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强化问责,严格执纪,狠刹“四风”,加大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不断强化“三转”,纪委(纪检组)不再分管派驻单位的业务工作,真正聚精会神、一心一意履行好监督职责,切实体现“派”的权威,发挥“驻”的优势。

  会上,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韩冰与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伍雅鸿与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全县共签订主体责任书324份,监督责任书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