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宝兴县纪委 宝兴县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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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改革要求 锻造过硬队伍

 【发布日期:2018-10-11】 【字号: 】  【关闭此页

    国家监委的成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颁布,标志着监察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成果,从此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实现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有利于纪法衔接和纪法贯通,同时也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何使大批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善于通过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提升办案能力“强手”?


    加强学习夯实基础。检察院部分干部转隶到监委,需要进一步强化对党纪党规的学习,增强政治意识;监委的监察范围扩大之后,原纪委干部也要依法监察,需要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程序意识。应当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而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将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结合起来,建立学习档案,学习全程留痕;建立考试制度,检测学习效果。对于学习表现优异的,应当适当奖励,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培训借鉴开阔视野。采取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两条腿走路。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对某些方面的知识进行专题讲授,组织学习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和成熟模式。也可以组织列席检察院关于监察对象犯罪案件公诉的检务讨论,以及法院相关案件的庭审等,加快掌握相关的法律实务操作。


    以熟带生快速上手。内部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传、帮、带,工作熟悉的老同志负责带刚工作的年轻同志,转隶干部和原纪检监察干部结成“对子”互相传、帮、带。


    实践办案提升能力。通过行使监察职能,办理具体案件,为年轻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可以让理论与实践迅速结合,尽快熟悉纪与法的内容,纪法衔接的关键和纪法贯通的要求,迅速培养一大批监察办案的行家里手和中坚力量。


    只有多措并举,迅速提升软实力,才能尽快打开工作局面,继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胜任繁重的改革任务,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