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宝兴县纪委 宝兴县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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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

 【发布日期:2018-10-25】 【字号: 】  【关闭此页

    全国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宝兴县纪委监委全面起底问题线索、着力加强线索排查,坚决打破黑恶势力“保护伞”,为宝兴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拓宽举报渠道 全面起底问题线索

    “有无涉黑涉恶,只有群众最清楚。”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徐志龙表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宝兴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网站、微信、举报箱和走村入户相结合方式,发动群众积极揭露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同时,发挥巡察利剑的作用,进一步扩展线索来源。

    “我们专门建立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台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徐志龙介绍。宝兴县纪委监委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细化处置流程,当天呈批处置,第二天转办到位,一周后跟踪督办。截止目前,共走访群众500余人次,向矿石开采、加工企业发放调查问卷40余份,收到涉黑涉恶问题举报2件。

    密切协调配合 着力加强线索排查

    组织纪检、审理、信访、案管、党风政风等室(部),对近几年收到的信访件和司法机关查办的党员干部违法案件再起底、再分析、再摸排。同时,对公安机关核查涉黑涉恶线索是否存在“保护伞”进行跟踪督办,着力加强线索排查。

制定印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衔接,抽调精兵强将对涉黑涉恶问题、“保护伞”问题和在专项斗争中工作不力的问题线索进行摸排。

    整合资源力量 坚决打破“保护伞”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脱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采取督查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切实压实责任。截止目前,向政法机关移送信访件2件,经县公安局调查反馈1件(不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