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下午,宝兴县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会议根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岑永杰的提名,依法任命谭洪平、竹倩为宝兴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李德刚、徐志龙、汪琼为宝兴县监察委员会委员。新任职人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承诺并进行宪法宣誓。
这次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标志着宝兴县监察委员会班子正式组建成立,意味着宝兴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