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宝兴县纪委 宝兴县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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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大队原大队长徐礼茂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日期:2019-10-14】 【字号: 】  【关闭此页

    日前,经宝兴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大队原大队长徐礼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礼茂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公车私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健身活动安排,滥发奖金;与管理服务对象赌博,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充当“保护伞”;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

    徐礼茂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宝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徐礼茂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