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宝兴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17个县级部门各负其责,围绕20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现将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民政局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一批成果公示如下:
县住建局、县水利局:聚焦“8.22”特大暴雨灾害影响,保障受灾群众住房、饮水安全
“8·22”特大暴雨灾害造成全县倒塌房屋39户,严重损坏房屋48户,一般损坏房屋860户。截至目前,重建户39户已开工,其中18户已完工,完工率为46.1%;维修加固48户,动工22户,占比45.8%,完工9户,占比18.7%;一般损坏房屋维修860户,均已开工,其中726户已完成修复,占比84.42%。
“8·22”特大暴雨灾害造成全县218处饮水工程受损,216000米饮水管道被毁,29800人的饮水安全受影响(其中14个贫困村67处供水工程受灾,5984人的饮水受到影响)。现已永久性恢复175处,解决供水人口24528人,其中贫困村55处,解决供水人口5508人。临时恢复43处,解决供水人口5289人,其中贫困村12处,解决供水人口476人,并落实12.6万元农村供水永久性恢复资金并拨付到乡(镇),力争在12月底前完成永久性恢复。
县生态环境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坚决纠正生态环境保护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
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县生态环境局收到监督举报15件(次),办结15件(次),处复率100%;检查企业160余家次,督促存在问题企业落实有关环保整改要求,截至目前,已立案18件,给予处罚83万余元,责令1家超标排污企业限制生产并黄牌警告1次,3件涉移送拘留案件正在调查办理,1件按日连续计罚案件已下达行政处罚告知文书。
县民政局:紧盯特殊困难群体低保问题,严防“脱保”“漏保”及优亲厚友、以权谋私
县民政局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工作原则,按月统计数据,实现动态管理,截至11月,全县共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43户189人,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41户,清退低保对象111户144人。清理后,全县累计有农村低保对象1439户1954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保障金713.53万元。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截至11月,全县有67名低保对象进行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