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宝兴县纪委 宝兴县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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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宝兴县:“二三三”法确保信访举报办理取得实效

 【发布日期:2023-04-28】 【字号: 】  【关闭此页

今年以来,宝兴县纪委监委开创“二三三”工作法,认真履行监督首责,拓展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两道工序”筛选


宝兴县纪委监委制定《宝兴县纪委监委机关信访举报件集体研判工作机制》,对受理信访件依照简易程序初筛是否属于业务范围内,对业务范围内信访件启动会商程序,组建工作专班,按照“分出去、跟上去、督进度、保质量”的工作思路,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一件一件梳理甄别检举控告类、涉法涉诉类和利益诉求类信访件,集体研判把准转办分流方向,确保移交信访件按时按质按量、合理妥善解决。


“三星分类”办理


通过研判分析,明确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初次检举控告,从来源层次、时间节点、反映动机等多维度开展会商研判评估,根据真实性、可查性、违纪违法典型性等要素,按照“一星件”“二星件”“三星件”3大类分别建立台账。对“一星件”台账中的问题线索,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及时移交承办部门并明确办结和反馈时限,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动态更新办理进度,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量,严防转化成重复举报、越级举报。对“二星件”“三星件”台账中的问题线索,经信访室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及时启动“室组地”片区协作三级联动机制,与职能部门同步开展调查核实,将纪检监察机关“单兵作战”变为多部门“联动作战”,确保复杂疑难信访问题及时妥善处置。


“三方”反馈把关


对业务范围内的举报,采取案管、信访、审理三方联审方式,对反映问题是否查清、人员处理是否到位、实名举报是否认真反馈、信访问题是否有效化解等方面进行审核,经“室组地”包案领导三方共同把关确认后方可销号,确保案结事了。对业务范围外问题,采取纪检监察机关与信访部门联审方式,由“室(纪委信访室)+组(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局(信访局)”三方共同审核研判,以群众满意度为最终评判标准,多方考量后方可销号,推动属事单位在办理信访举报过程中,积极服务、主动作为,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今年以来,宝兴县纪委监委对已办结5件检举控告信访件跟踪审核,对4件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跟踪销号,及时评估办结情况,确保反映人对办理结果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