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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四结合”加强纪检干部监督

 【发布日期:2014-12-01】 【字号: 】  【关闭此页

    达州市万源市切实加强纪检系统内部监督,将内部监督贯穿于践行“六项承诺”、推进“正风肃纪”、落实“两个责任”、学习“两个办法”活动始终,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与践行“六项承诺”相结合。组织271名纪检干部公开向社会作出“六项承诺”,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广泛宣传“六项承诺”,设置“六项承诺”电脑廉屏,为推进纪检干部履诺构建了监督大环境。依托每周学习例会,引领干部职工对照承诺,查找在信念、宗旨、原则、作风、创新、廉洁方面存在问题,明差距找准整改方向。认真开展“纪委书记下基层”活动,零距离服服群众,主动接受群众点评,提升群众对纪检干部认可度。

  与推进“正风肃纪”相结合。贯彻“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必先正己”要求,明确要求纪检干部在整治“四风”问题上做到3个带头,深查细摆、边查边改,在解决问题上带头;聚焦目标、抓住关键,在转变作风上带头;边改边做、树立标杆,在推动工作上带头。认真落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要求,重点加强纪检干部在公款吃喝、跑风漏气、庸懒散奢、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明察暗访,截至目前已开展明察暗访6次。

  与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在厘清党委(党组)与纪委(纪检组)责任界线基础上,讲清纪委(纪检组)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方法、5项职能职责,帮助纪检干部找准角色定位。突出主责主业,明确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工作,取消或退出2012年以来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96个,精简率达87.3%。结合纪检干部年度履责情况,开展纪检干部述责述廉,将述责述廉情况纳入纪检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与学习“两个办法”相结合。召开贯彻落实“两个办法”宣讲会,宣讲解读“两个办法”主要内容,明确纪检干部违纪责任追究办法。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十条工作纪律》、《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工作纪律》等,强化纪检干部纪律意识,引领牢记“红线”,守住“底线”,争做守纪干部。多渠道收集纪检干部信访,对纪检干部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