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宝兴县纪委 宝兴县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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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南:委局机关从事办案人员达91%

 【发布日期:2015-06-16】 【字号: 】  【关闭此页

  “县纪委以前只有2个纪检监察室,从事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力量明显不足,遇到重大案件还得从其他单位临时抽调人员,专业人员少,案件办理效率低,现在又增加了3个纪检监察室,很大程度地提高了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通过改革,我们感受到,一是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二是主业力量更加强大,三是对自身监督更加严格。”安徽省阜南县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吕成蕾说。

  近期,安徽省阜南县积极探索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在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率先开展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该县制定了《阜南县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开展了委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县直纪检监察机构资源重组、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建设、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五项纪检监察机构改革。

  该县针对县纪委监察局部分职能室职责交叉、力量分散等问题,从县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拿出13名编制调剂至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统筹使用。增设三个纪检监察室,调整后,委局机关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人员编制48人,占机关总编制的91%以上。针对县直派驻机构设置不优、监督不力等问题,该县设立7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业务相近、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实行集中派驻,全县设立10个集中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机构在县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安徽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