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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 无需准备迎检资料

 【发布日期:2019-03-18】 【字号: 】  【关闭此页

  日前,厦门市委开展全市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由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分别对6个区,1个管委会、4个市直部门和1个委托管理企业及1个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管理的高校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在厦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纪委监委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聚焦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落实“两个维护”、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正风肃纪、强化党内监督、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紧抓“关键少数”、2017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回头看”等九个方面,逐一检查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检查分问题收集、实地检查、情况反馈、督促整改四个步骤实施,3月底前完成实地检查,4月上旬前完成约谈提醒。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检查组将提出“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移交被检查单位,并要求各被检查单位在2个月内逐条逐项完成整改。今年6月底前,各被检查单位形成整改报告。整改报告送检查组审定后,由被检查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通报。

  为避免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迎检负担,市委要求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实绩考核,实地检查原则上不听取汇报,不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汇报材料,被检查单位只需提供能体现相关工作的原始资料,不需额外准备迎检资料。

  在此基础上,此次检查更加注重政治问责,突出对党内政治生活、管党治党方面的问责,聚焦“关键少数”,突出对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问责,并要求被谈话函询、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此次检查将实行检查组负责制,由各检查组全程负责组织协调、问题梳理、实地检查、提出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跟踪督办以及材料汇总等工作。(厦门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代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