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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发布日期:2020-06-17】 【字号: 】  【关闭此页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调研组先后到西吉县偏城乡下堡村、上马村,深入扶贫车间,走访贫困户,对县乡脱贫攻坚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调研。

西吉县是宁夏唯一尚未摘帽的贫困县。“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决战决胜阶段,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现高质量脱贫,强化监督保障的任务更重、压力更大、要求更高,西吉县要以更精准的举措、更严实的作风、深入持久地抓下去。”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艾俊涛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要求。

近日,自治区纪委监委10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下沉一线开展脱贫攻坚大调研,以蹲点式调研察实情、摸实底、听民意、解难题,重点了解精准脱贫、专项治理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摸清楚、搞明白,有针对性研究整治措施,及时反馈有关地区和部门,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提高专项治理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马大爷,您的帮扶责任人时常来吗?”

“扶贫干部小张不错,隔三差五就来一次,每次来都问我们有哪些困难需要帮助解决……现在好得很,政府每月还给我们老两口养老钱,儿子通过养殖也脱贫致富了。”这是近日自治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到固原市彭阳县交岔乡关口村贫困户马文海家中调研脱贫攻坚工作时的一幕。

在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宁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对尚未脱贫的西吉县,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加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已脱贫摘帽的8个县(区),重点检查巩固脱贫成果、稳定扶贫政策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对13个非贫困县,重点加强对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扶贫政策落实、资金项目监管、脱贫工作绩效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其加强对扶贫政策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监管,进一步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履行好监管责任。

“2013年9月至2018年2月,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红海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林,违规为其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两个亲戚审批低保,其亲戚累计领取低保金19448元。2014年,王林明知一申报人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条件,却审核批准,致使该申请人违规享受贷款贴息资金累计3379.39元。2019年11月,王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上缴财政。”这是吴忠市纪委监委近日通报的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问题,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今年一季度,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3件,处理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做细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入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形式,督促各地各部门深入查找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以及暴露出的制度漏洞,推动立行立改。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规范执纪问责,为受到诬告干部澄清正名,为干净担当干部撑腰鼓劲,对受处分的干部开展经常性回访。

“要严格监督执纪,精准规范问责,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紧盯问题补齐短板弱项,一鼓作气、乘势而上,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艾俊涛表示。(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