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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纪委监委专项清理涉案财物

 【发布日期:2020-09-07】 【字号: 】  【关闭此页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瞿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案财物管理,重庆市纪委监委日前对机关2013年1月至2020年5月立案审查调查案件的涉案财物开展了专项清理,全面摸清机关涉案财物底数,细化明确涉案财物管理监督责任。

从清理情况看,重庆市纪委监委机关涉案财物管理总体情况较好,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通过出台相关制度规定,细化完善涉案财物移交保管流程;专门设立涉案物品保管库房、涉案款专用账户和5个外币资金账户,按照“一事一授权”的原则,严控不明资金缴入;部署运行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开发涉案物品库管系统、涉案款账户管理软件,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以办理万州区委原副书记洪承义案涉案财物移交为例,办案人员将搜查到的金条等物品依法予以暂扣,经案件监督管理室、办公厅及办案组三方签字,入库保管。审查调查结束后,根据案件审理室的处置意见,这批财物作为违纪违法所得,需要依法上交国库,办案人员按规定再次与办公厅对接办理正式移交手续,由办公厅依法出库上交,并向案件监督管理室报备,做到扣押、保管、接收、处置各环节都按程序进行,相互监督制约。

“清理中也发现了一些具体问题,如涉案财物监管不够全面、管理系统运行不够顺畅等。”重庆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压紧压实机关相关部门职责任务,严格执行涉案财物有关制度规定,依规依纪依法管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