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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创新管用实招 强化对“一把手”的巡察监督

 【发布日期:2022-04-01】 【字号: 】  【关闭此页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巡察期间,发现你原任职期间有关突出问题18个,向你本人进行通报,一是对你局下属单位个别人员违法问题有失管失察现象,该单位党支部明知一名职工因犯盗窃罪被取保候审,仍在同年将其吸收为预备党员,并评为年度先进个人……”近日,江苏省淮安市委巡察机构召开了新任离任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巡察整改提醒谈话会,强化对“一把手”巡察监督。

  该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制定出台《加强对“一把手”巡察监督的十项措施》,紧盯“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等5个关键点,开展重点监督。

  “我们对巡察中发现的‘一把手’问题,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中原汁原味、点人点事进行汇报,同时,抄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推动抓好对‘一把手’的整改日常监督。”淮安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说,近期,我们还探索形成对“一把手”评价的谈话情况报告,在巡察报告中单列“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

  据介绍,淮安市还创新建立市委书记交办单和市党政分管领导约谈“四个一”机制,先后提请市委主要领导分别向市分管领导、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和有关县区委书记累计下发40份市委巡察整改交办单,充分发挥引领抓整改的“头雁”效应。同时,请市党政分管领导对被巡察的分管部门“一把手”开展一次重点约谈、参加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一次专项治理、听取一次情况汇报,推动各级“一把手”抓好整改落实。

  通过创新机制,对少数“一把手”在落实整改责任中,出现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3个党组织、19名责任人给予严肃问责处理,切实提升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

  此外,该市致力于解决巡察整改中出现的“新官不理旧账”“离任不认老账”问题,打造新任和离任“一把手”双提醒机制,创新制定《关于对被巡察党组织新任离任主要负责人巡察整改工作提醒的暂行办法》。

  “我们一方面对巡察反馈整改期内新调整到任的‘一把手’进行巡察整改提醒,累计向7个单位新任‘一把手’发放书面提醒函,推动‘新官理旧账’;另一方面,对原单位‘一把手’离任调整到其他单位继续担任主要负责人的,同步进行整改提醒。”淮安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