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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曹文敏被“双开”

 【发布日期:2020-10-17】 【字号: 】  【关闭此页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通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曹文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曹文敏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项纪律”项项违反,权力观异化,卖官鬻爵、腐化堕落、道德败坏、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曹文敏无视党的纪律,不守党内规矩,疫情防控期间聚众赌博,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用公款包租接待场所供个人使用,收受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在煤炭领域投资获利,生活糜烂,搞权色、钱色交易,纵容、默许配偶在其管辖地区利用其职权及影响力经商,谋取私利;干预和插手公安机关办案;不注重家风建设,对子女失管失教,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经济上贪婪无度,甘于被不法商人“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中饱私囊。

曹文敏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曹文敏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曹文敏简历

曹文敏,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通辽市开鲁县人,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

1983年8月至1984年7月,在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家畜改良工作站工作

1984年7月至1987年10月,在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畜牧局工作

1987年11月至1991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兽医工作站副站长

1991年3月至1992年9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三棵树乡人民政府乡长

1992年9月至1994年6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畜牧工商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1994年6月至1996年4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北清河工委书记

1996年4月至1997年7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畜牧局局长

1997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政府科技副县长

1998年10月至2003年1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政府副县长

2003年12月至2004年8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政府副市长

2004年8月至2009年1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9年11月至2009年1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粮食局党组书记、粮食系统党委书记

2009年12月至2012年4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粮食系统党委书记

2012年4月至2012年6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2012年6月至2012年8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年8月至2015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委书记

2015年5月至2016年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政府副市长

2016年2月至2020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常委、科尔沁区委书记

2020年3月9日至今,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