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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21-04-26】 【字号: 】  【关闭此页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北京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张华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至2020年,张华等人先后4次接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某宴请,共计消费人民币1.26万余元。2019年12月12日和2020年5月16日,张华分别收受范某给予的一件羽绒服和一箱茅台酒(鸡年纪念酒),共计价值人民币4.67万元。张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房山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督导科科长高建来违规操办其女婚宴借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9月,高建来为女儿办婚宴,并向组织备案,宴请范围为“亲戚、朋友、乡亲”。2018年9月21日,高建来在南上岗村龙岗酒楼宴请其在原房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的下属14人,并收受每人人民币500元的礼金,共计人民币7000元。高建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怀柔区泉河街道钓鱼台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春月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朱春月多次违规使用村集体用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金额共计人民币5000余元。朱春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延庆区延庆镇小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伟弄虚作假,违规认定、保留违建房屋问题。2019年7月,王伟通过增补会议记录、补写请示等方式,将刘某某在其租赁的延庆区延庆镇小营村“大块地”所建违建房屋认定为公共公益类项目房予以保留,后被规划部门发现并将该违建予以拆除。王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北京建大京精大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赵群组织职工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7月,北京建大京精大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雄安新区召开2018年度总监研讨会暨三季度工程管理例会。期间,公司组织部分职工到白洋淀大观园景点参观游览,公款支付景点门票共计人民币2300元,赵群负领导责任。另外,赵群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赵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北京市纪委监委)